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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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原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6年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公示符合相应等级条件的企业2024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的合同信用状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26年安徽省“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办法》组织实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自愿申报的企业分级审核、推荐、公示,公示期为两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1.新申报对象,指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经营主体。
2.续报对象,指已公示的2024年安徽省“守重”企业。
(二)申报条件
新申报对象、续报对象申报安徽省AA、AAA级“守重”企业的,在上报时须根据《办法》第九条规定按申报等级分别提供市级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出具的相关材料说明(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破产原因的;
2.主要资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
3.面临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可能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
4.可能影响合同履约的其他重大经营风险的情形;
5.企业连续两年亏损或资产负债率高于90%的。
2024年以来存在《办法》第八条明确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需在系统中提交由原处罚行政机关出具的信用修复书面材料。
在符合《办法》第六、七、九条规定的基础上,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合规管理体系、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数量(具体指标见附件)。
三、工作程序
(一)自愿申报的企业,应于2026年5月18日至6月30日登陆“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61.190.8.249:88/)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除填报和上传《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要求,上传《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申报企业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审核人员针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及时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退回企业,方便企业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申报功能,不再接受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二)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办法》的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网上核实、征信查询和实地核实,核实情况上传“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
申报A级“守重”企业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确定;申报AA级“守重”企业,符合条件的,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于7月30日前向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推送。
(三)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进行网上资料复核、征信查询、实地核实并确定AA级“守重”企业。
申报AAA级“守重”企业,由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网上核实、征信查询和实地核实,也可委托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实地核实,核实情况上传“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并于8月31日前向省市场监管局推送,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申报企业名单的文件;
2.加盖公章的《2026年安徽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
3.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应该书面上报省市场监管局的有关情况说明。
(四)省市场监管局组建合同行政监管专家委员会,对各市市场监管局推送的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进行复核,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实地审核,确定AAA级“守重”企业。
(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对拟公示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情况进行核实,对于信用风险分类为D级的企业不予公示。
(七)公示。企业申报A、AA、AAA级“守重”企业,符合条件的,于11月15日前分别由县级、市级、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联动,形成整体合力。要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发动,扩大“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公开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各种问题,畅通企业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规程,确保“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开展;对在“守重”企业公示活动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赵 军 0551-63356973
张士骑 0551-63356947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瑞阳 0551-62315578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 勇 0561-3058116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支玉良 0558-5198980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增琛 0557-3915315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鞠晓维 0552-2074347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白 超 0558-2620919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韩承云 0554-6631206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顾 卿 0550-3218861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鲍远文 0564-5136044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胡玉萍 0555-2348023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朱 敏 0553-5018219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长缨 0563-3033183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夏 韡 0562-2201179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泽拉卓玛 0566-2031615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 珊 0556-5219033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魏 栋 0559-2521380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苏萍萍 0563-6033576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祝周觉 0556-7821258
附件: 2026年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申报企业合同数量参考指标
2026年5月15日
2026年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申报企业
合同数量参考指标
报等级
行业分类
一般企业
小微企业
AAA
服务业
70
50
建筑业
70
50
农业
70
50
商品流通
70
50
制造业
70
50
综合
70
50
AA
服务业
50
30
建筑业
50
30
农业
50
30
商品流通
50
30
制造业
50
30
综合
50
30
A
服务业
30
20
建筑业
30
20
农业
30
20
商品流通
30
20
制造业
30
20
综合
30
20
(六)公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对已确定拟公示企业名单,通过门户网站或当地主流媒体发布公告,征求意见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30天。如发现存在本通知及《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取消公示。
附件:
每个年度合同总数最低值(份)
每个年度合同总数最低值(份)